当前位置:首页  >>  人生故事  >>  世间百态

丑闻曝光前,新城控股惊现资金大逃亡,真相是什么?

    更新:2019/8/1  点击: 1722    作者( 网络文章

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创始人、前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的事件爆出后,舆论哗然。上至央视,下至大小自媒体都以最强音表达了对事件的愤慨。这是社会舆论正常的表达——还有比这种邪恶更人神共愤的吗?

但是,事件正式曝光已经几天了。第一天表达愤慨情绪,第二天继续表达愤慨,第三天还是表达愤慨,对了解真相未必有利。如果公众对事件的关注仅仅处于“严惩王振华”的情绪表达,起不到围观发掘真相的舆论监督作用。

01

正如《人民日报》指出的,这一事件“有太多问号需要拉直”。那么,首当其冲的“问号”就是:加害者名单里还有谁?任何造成这一侵害女童事件者都是加害者,而不只是直接实施侵害的王振华。

同时到案的周某显然难脱关系,她将是打开事件真相的钥匙之一。但是,现在关于周某某涉案情况的信息较为混乱。

▲王振华(图/东方IC)

首先,周某某到底和王振华是什么关系,《封面新闻》的调查报道中出现了两种说法:一个说法来自某网友,“周某芬背后没有其它的利益链条,只是其为王振华物色犯罪对象而已。”此说与很多公开报道中提到的“事后付给中间人一万元”的说法相吻合。

而另一种说法是,周某可能和王振华十七八年前出轨的周姓女子为同一人。这两种说法并不互相冲突,甚至可能存在某种关联。

更让人关心的是,周某收费一万元的“有偿服务”,这是第一次吗?为王振华“物色对象”的仅仅是周某一人?王振华若真有恋童的畸形心理,这次会是第一次?案情真相须待官方公布进一步的消息。周某已经到案,关于她的悬疑总会有个说法。

02

事件本身还有未解之处,事发后的一系列情况更为扑朔迷离。

首先是上市公司的公告是否发迟了?王振华事发是6月29日,7月1日时王振华已经“进去”,警方公告在7月3日发布公告,新城控股集团到当天晚董事会会议决定更换王晓松为董事长后才发出公告,是最后向公众确认此事的。

那么,6月29日到7月3日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尤其是7月2日的“空窗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为诡异的是,就在7月3日上午10时许,百度的“东财股吧”里有网友向大家提示风险称:“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的提醒!”。

▲7月3日上午,有网友向散户提示风险

“小道消息”来了,可是上市公司公告却迟到了,7月3日当天新城控股的股票价格上涨了3.79%!——真可谓咄咄怪事。

已经有多家财经媒体指出7月1日至7月3日,新城控股出现了大宗出货。新浪财经相关报道称,“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们一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并指出,近几年来新城控股的大宗交易并不频繁,2017、2018年全年才各有3笔。

▲新城控股股价K线图

很明显,这些及时出售新城控股的大宗交易者不是看股吧里的小道消息操作的。抢在最后一秒钟前“胜利大逃亡”,真是巧合?

03

新城控股不仅公告出晚了,后续处置也很不寻常。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事件应属个人事务。从公共危机应对的角度看,新城控股应该及时与王振华切割,以稳定资本市场信心。此时由王晓松子承父业、接掌公司,并非最佳选择。

王晓松“临危受命”后的7月5日,新城控股发表的《公开信》令人瞩目。这封信风格奇特,兼具时评文章的高举高打和抒情式的文艺风格,迥异于正常的商务信函。尽管在关键措辞上保留了形式上的余地,但给人的印象就是“大义灭亲”。可是,大义灭亲也好,喊冤辩诬也罢,如果出自王晓松个人发言或其家族声明都无可厚非,出于公司的立场就伊云胡底了。

公司当下面临的问题不是指点江山、道德宣讲,而是做出稳定市场信心的努力,澄清各种问题,对未能及时逃离的小股民要有个交代。很遗憾的是,“大义灭亲”、声情并茂的公开信之后,新城控股对采访的记者只是简单回应了“经营业务正常”,“父子相争是谣传”以及“有回应会发正式公告”的“敬请期待体”,——都是很娴熟的商务公关程式,毫无干货,与公开信的情怀满满冰火两重。

事发后资本市场的暗潮涌动,是否和事件有直接关系?现在无法定论,也有评论者指出“儿子做局”确属谣传,但是王振华早年合作者中确有反目成仇者。“做局”说虽然有着阴谋论的气息,但是在此舆论高度关注的事件中也不应轻易否定。如果真是“做局”,性质更为严重——这是个什么“局”,竟用儿童的来“做”?

在这个喧嚣的互联网时代,舆论热点转移是很快的。绝大部分事件都在十天半个月后被淡忘。但愿这一次,哪怕仅仅是这一次,公众也要紧紧盯住,受害者需要真相,广大股民需要真相,残害儿童的加害者应该受到处罚,不当得利的资本大鳄也应受到处罚。

对这样的邪恶,一个都不能放过!



    验证码:         
    所有评论
    暂无评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