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故事  >>  中国历史故事

王安石变法(212)

    更新:2013/1/25  点击: 3202    作者( 网络文章

庆历新政失败以后,北宋的社会矛盾依然存在。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他们有的享有免役特权,有的利用权势瞒产漏税,沉重的赋役都压到农民身上。再加上政府每年还要付给辽国和西夏大量银绢,也得由农民负担。各地常有农民起义发生。国家田赋收入没有保证,开支却越来越大。北宋政府面临着严重的危机。
  公元1067年,宋神宗赵顼(xū)即位。这一年,宋神宗才二十岁,很想有所作为。早在即位以前,他就听人讲到王安石,说这人很有才能。因此,他一登皇位,就想起了王安石,命王安石担任江宁(在今南京)府知府。没几个月,他又把王安石调到京城,担任翰林学士。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是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年轻时就爱好读书。他读书很认真,读过的书终身不忘。他的文章写得又快又好,诗词也写得不错。曾巩把他的文章送给欧阳修看,欧阳修非常赞赏。王安石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二十二岁那年考中进士,以后就在地方上做官。他在担任鄞县(yín,今浙江宁波)知县的时候,组织农民兴修水利,修筑堤岸,疏通河道;又在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把官府仓库里的存粮借给农民,让他们秋收以后加少量利息,归还官府,使农民少受地主豪绅的重利盘剥。这样做,农民得到了不少好处。
  王安石当了二十年地方官,做了不少对农民有利的事。宋仁宗把他调到京城,让他管理财政。这时,他向仁宗呈上了一篇上万字的奏疏,提出了变法的主张。可是,宋仁宗并不重视,把它搁起来了。
  王安石见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再加上自己和执政大臣又意见不合,因此就在母亲去世时辞职回乡了。
  这一次,宋神宗命他去江宁府做官,他听说新皇帝年轻有为,就离开家乡,到江宁府上任。
  不久,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进京城。他到京以后,宋神宗就召见他,问他:“你认为要治理好国家,要从哪儿下手?”
  王安石毫不迟疑地说:“变风俗,立法度,这是当务之急。”
  宋神宗连连点头称是,并说:“希望你好好帮助我变革朝政。”
  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副宰相,第二年又任命他为宰相。当时,朝廷中的宰相和副宰相有好几个,有的年老怕事,有的反对变法。王安石知道,要跟这些人一起实行变法,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一担任副宰相,就经过神宗批准,马上建立了一个主持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并任用了一批新人。这个机构名义上是王安石和另一个官员两人掌管的,实际上都由王安石主持。
  宋神宗急着实行变法,条例司刚成立,第二个月就催问新法的制订情况。王安石赶快派人到各地察看农田水利和赋役等方面的情况,加紧制订新法,颁布天下。
  新法的内容主要有:
  一、青苗法。这是王安石早年在鄞县采用的办法。每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以较低利息贷款或借粮食给农民,秋收以后偿还。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奖励各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三、免役法。政府向服役的人家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原来不负担差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好坏,规定纳税的数目,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户组织起来,每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家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抽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练习武艺,战时编入军队作战。
  新法的推行,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既发展了生产,又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可是,新法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等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议论纷纷,不断咒骂王安石,攻击变法。
  对于外面的议论,宋神宗也听到了。他对王安石说:“外面有人说,朝廷不怕天变,不顾舆论,不遵守祖宗法度,你怎么看?”
  王安石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务,做每件事都担心伤害百姓,这就是害怕天变。陛下听从臣下的忠告,这就顾到了舆论。况且,对于人们的舆论,也要看一看是否合理,如果我们做得合理,就不怕别人说长道短。至于祖宗的法度,也是经常变的,不能死守着不放。”
  尽管王安石对人们议论的这三点毫不怕惧,宋神宗却没有那么坚定。他要王安石对新法稍许作点修改,王安石却坚持不改。
  公元1074年,有的地方大旱,一连十个月不下雨,灾区农民被迫流亡。保守派画了一幅流民图,呈送宋神宗,说:“旱灾是因为王安石变法造成的。只要停止变法,天就下雨了。”
  保守派大都是元老重臣,他们得到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的支持。这两个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着鼻子,攻击新法说:“王安石把天下搞乱了。”
  由于保守派势力强大,反对激烈,宋神宗逐渐动摇起来。王安石两次被迫辞职。第二次辞职后,他就一直住在江宁府,再没有出来做官。
  公元1083年,宋神宗病死,十岁的宋哲宗赵煦即位。高太后执政,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做宰相,新法一个个被废除了。



    验证码:         
    所有评论
    暂无评论!
    分享到: